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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田制的解释 中国 古代一种分配土地和交纳赋税相结合的 制度 。北魏于 公元 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农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级分配无主荒地,并向 国家 纳租调。
均田制,即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 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 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 于均田范围。
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
即是说职田务必在降级、罢官等脱离行政职业之后退出占有的国家土地。这样进一步保障了国家对土地的掌控,限制了官僚对土地的掠夺。
均田制 我国从北魏到唐代中期实行的计口授田的制度。始于北魏,北齐、北周、隋、初唐时均沿此制。唐中叶后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瓦解。“计口授田”是指政府根据所掌握的土地数量,授予每口人几十亩桑田和露田。
均田制的词语解释是:中国古代一种分配土地和交纳赋税相结合的制度。北魏于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农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级分配无主荒地,并向国家纳租调。此后在授田对象、授田年限、赋役等方面多有变化,至唐中叶止。
均田制是中国古代一种分配土地和交纳赋税相结合的制度。北魏于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农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级分配无主荒地,并向国家纳租调。此后在授田对象、授田年限、赋役等方面多有变化,至唐中叶止。
均田制是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是孝文帝改革中的开创性举措。其具体做法为,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
均田制的解释 中国 古代一种分配土地和交纳赋税相结合的 制度 。北魏于 公元 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农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级分配无主荒地,并向 国家 纳租调。
均田制,即古代帝王将无主土地按人头划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中国古代北魏至唐前期封建政府推行的土地分配制度。
均田制是北魏到唐朝时期实行的一种田赋制度,这个制度到底是干什么的?就是对一种土地所有权的肯定,让土地所有权真正能扭转起来,也能够适应当时经济的发展。
(1)均田制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2)均田制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又包括土地私有制。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开始推行均田制,它是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作为一种土地制度,均田制从北魏孝文帝时期开始实施,到唐代开元天宝年间逐渐瓦解。已经实行了数百年。它对中国的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虽然均田制在北魏开始实行,但被隋唐两代所继承。
均田制的词语解释是:中国古代一种分配土地和交纳赋税相结合的制度。北魏于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农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级分配无主荒地,并向国家纳租调。此后在授田对象、授田年限、赋役等方面多有变化,至唐中叶止。
均田制是中国古代一种分配土地和交纳赋税相结合的制度。北魏于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农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级分配无主荒地,并向国家纳租调。此后在授田对象、授田年限、赋役等方面多有变化,至唐中叶止。
均田制是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是孝文帝改革中的开创性举措。其具体做法为,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
均田制,即古代帝王将无主土地按人头划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中国古代北魏至唐前期封建政府推行的土地分配制度。
均田制的词语解释是:中国古代一种分配土地和交纳赋税相结合的制度。北魏于公元485年颁布均田令,规定农民按人口、官吏按等级分配无主荒地,并向国家纳租调。此后在授田对象、授田年限、赋役等方面多有变化,至唐中叶止。
均田制是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是孝文帝改革中的开创性举措。其具体做法为,封建王朝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
均田制,即古代帝王将无主土地按人头划给小农耕作,土地为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中国古代北魏至唐前期封建政府推行的土地分配制度。
因此,给田、授田的基本含义就是限田和公田,包括荒地的请授,以及对官员和百姓实际占有土地的产权的确定唐朝均田制基本上沿袭了前代尤其是隋朝的制度,但在具体规定上的变化亦相当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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