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历史人物 > 正文

叶茂才

叶茂才       

 叶茂才(1558—1629),字参之,号闲适,无锡(今江苏无锡)人。与顾宪成顾允成高攀龙安希范刘元珍钱一本薛敷教并称“东林八君子”。

人物生平

初入官场

叶茂才(1558年-1629年)是无锡(今江苏无锡)人。万历十七年在科举考试中考中进士。不久后被授予刑部主事的官职。四十年(1612年),起南京太仆寺卿。时朝官树党,排斥东林,他以不满引归。

天启初年,下诏让叶茂才出任太仆寺少卿的官职,后来改为太常。叶茂才都没有前往。到了天启四年(1624年),再次提升他为南京工部右侍郎。第二年才到达就任。仅上任三个月,又称病辞官。

醇德助人

叶茂才的朋友高攀龙被诬陷而逮捕,高攀龙不堪受辱投水自尽。负责的官员要逮捕他的儿子,叶茂才尽力营救才得以幸免。

因病逝世

崇祯二年(1629年),叶茂才在老家病逝,终年72岁。

主要成就

叶茂才认为“天下事非一家私议” 。并在东林书院同顾宪成等人提倡公论精神。

人物评价

《明史》:茂才恬淡寡嗜好。通籍四十年,家食强半。始同邑顾宪成、允成、安希范、刘元珍及攀龙并建言去国,直声震一时,茂才只以醇德称。及官太仆,清流尽斥,邪议益棼,遂奋身与抗,人由是服其勇。

明史文载

叶茂才,字参之,无锡人。万历十七年进士。除刑部主事,以便养改南京工部。榷税芜湖,课登,辄纵民舟去。既而课羡,请以饷边卒,不取一钱。就改吏部,进郎中,三迁南京大理丞。复引疾。四十年,起南京太仆少卿。时朝士方植党争权。祭酒汤宾尹、修撰韩敬既败,其党犹力庇之。御史汤世济者,敬邑人也,疏陈时政,阴诋发敬奸弊者。茂才驰疏驳之。其党给事中官应震辈遂连疏力争。茂才更具揭发其隐,因移疾乞休。世济益恚,偕同年金汝谐、牟志夔攻之不已。茂才再疏折之,竟自引去。当是时,党人悉踞言路,凡他曹有言,必合力逐之。茂才既去,党人益专,无复操异议者。天启初,召为太仆少卿,改太常,皆不赴。四年,擢南京工部右侍郎。明年抵官。甫三月,以时政日非,谢病归。友人高攀龙被逮,赴水死,使者将逮其子,茂才力救免之。未几卒。

时称「东林八君子」,宪成、允成、攀龙、希范、元珍、武进钱一本、薛敷教及茂才也。

上一篇
孔有德

下一篇
陈维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