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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野制(国野制瓦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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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朝官职的地方政制

1、周的各级主要官吏,都是在宗法制度基础上世袭,而且文武不分,平时治民,战时就是各级将领。周朝的地方制度,有国、都、邑、野、鄙。周王和诸侯的都城为国,诸侯国中的大城为都,小城为邑,此外的地方称为野或鄙。

2、周朝官制 西周是在夏、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个非常强大的国家。它的强大不仅仅由於它广袤的国土、更是由于它丰富的文化,这其中就包含着政治思想的传承,西周时代的政治思想以及官职制度对後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西周的最高官职是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其下分设六卿、五官等。由于三公之类的官职是授予位高爵尊的诸侯的,而诸侯们在出任周朝王室大臣的时候也要治理自己的国家,所以三公在日常政治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

4、周代,巫史的地位大大下降,担任中央政府最高职务的是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他们辅佐周王,统领百官,执掌朝政,是周王朝的中枢职官。而担任这些职务的一般都是有威望的贵族。

5、周朝官制,即西周开始实行的官吏制度。西周时代的政治思想以及官职制度对后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西周严格的施行宗法制度和嫡长子继承制,建立了周天子-卿士-诸侯-卿大夫-士-国人的统治序列。

6、政治:中央官职 周王是封建制国家的最高代表。在周王左右的重要辅佐人物,有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为“三公”或“师保”。封建制度 封建制也称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的原始含义。

春秋战国时期的官员制度?

可见战国时期相的法定名称叫相邦,“相”有辅佐之意,作为一种官称,春秋时代就已经有了,那时只是一种地位不高的礼宾官。“邦”就是国,相邦就是辅佐国君军政大事的官员,就是国君下面的大总管。汉人避刘邦讳,改相邦为相国。

春秋初期的时候,基本上延续了西周的等级分封制度。也就是国王先把土地转让给功臣亲族,让其成为诸侯,拱为疆土,扩大边疆,就是实打实的把土地人口公分给自己的诸侯,来捍卫王室。

首先是战国时代各国对于官吏的任用,一般都已采用了俸禄制度。当时各国俸禄计算的单位是不同的。卫国用“盆”来计算,有千盆、五百盆等等级(《墨子·贵义篇》)。

春秋战国属于东周,是周朝的一部分。官僚等级制度分为:诸侯,大夫,士,庶民四种。

武周时期怎样区别官员职务大小

1、武周时的一品二品三品都给了皇亲国戚,比如国仗,国舅等等但是都没有实权,只有虚衔。也就是说位高而权不重。

2、在地方官制方面,武周时期采用了州、县、乡三级行政区划,州的长官为刺史,县的长官统称县令,乡的长官为乡长。此外,还设置了州、县、乡三级官员,分别由州刺史、县令和乡长负责管理。

3、总称折冲府,依编制规模大小分置上、中、下、三等,府长官折冲都尉(正四品),副长官左、右果毅都尉,在府下设有团(又称营),官校尉,团下有队,设队正,队下为伙,设伙长。

4、正二品的官位在唐初(至少在武则天时代前),只有尚书令,但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的是,唐太宗李世民在当皇帝之前就当过尚书令,他从尚书令的位置上当了皇帝,所以后来的臣子谁也不敢担当这个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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