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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休谟(大卫休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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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艺美学要略·人物·休谟

1、大卫·休谟(DavidHume 1711—1776)英国哲学家、美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著有《人性论》、《美国史》、《我的一生》、 《关于自然宗教的对话》、《自杀》、 《灵魂不死》、 《论审美趣味的标准》、 《论怀疑派》等。

2、休谟还着重论述了美与效用和同情的关系,即美与美感来源主要在于能唤起“便利和效用的观念”,反之则是丑的。他从人的心理构造上详细探讨了审美趣味的标准和差异性问题,提出了审美的“同情论”,为后来西方美学上的“移情”理论奠定了基础。

3、文艺美学基本理论·审美判断 人对客观事物美丑等审美特性进行分析、综合的心理过程和所作出的审美的评判、论断;是人类审美意识活动的一种中介环节和结果之一。在美学史上,人们对审美判断的性质、作用有不同的论述。博克认为审美是一种感性的直觉、无需理智的判断。

4、在西方古代美学中,共鸣没有成为美学的特定概念。毕达哥拉斯学派强调“和谐”,休谟用人有普遍的“同情心”来解释共鸣现象。康德、黑格尔以后,特别是费希纳以后,形成了西方现代心理学美学,对共鸣现象作以深入的研究。

5、休谟认为人的主观心灵不同,因此才感受到不同的美。狄德罗认为是由人的知识、经验、职业、性格、情绪判断力,审美角度等的不同引起的。车尔尼雪夫斯基还指出其阶级的根源和文化教养的根源。

6、休谟、康德、克罗齐等人认为审美意识是人所共有的能力,并且决定着美的存在。博克等人认为审美意识是对客观美的反映,但是只能消极地反射,而不能反作用于美。莱布尼兹等人认为审美意识是对美的混乱的朦胧的感觉。

休谟的生平介绍

1、休谟(1711~17725)Hume,David 18世纪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经济学家。生平和著作 1711年5月7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卒于1776年8月25日。11岁进爱丁堡大学。1729年起专攻哲学。1732年刚满21岁就开始撰写他的主要哲学著作《人性论》,1734年去法国自修 ,继续哲学著述。1748年出使维也纳和都灵。

2、大卫·休谟,这位杰出的哲学家,诞生于公元1711年4月26日,苏格兰爱丁堡的繁荣之地,他的生命历程跨越了几个重要的阶段。11岁的年纪,休谟步入了学术殿堂,进入了爱丁堡大学,开始了他一生对哲学的深入探索。1729年,他将主要精力倾注于哲学研究,这一决定为他的学术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休谟在年仅12岁时就被家里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当时正常的入学年龄是14岁)。最初休谟打算从事法律职业,但不久后他发现自己有了“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当我的家人想像我正在阅读屋埃特和维尼阿斯(两位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时,我实际上却是在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

4、大卫·休谟(1711~1776),英国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早期货币数量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出身于苏格兰贵族家庭。1723年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希腊语,后又学习法律,但他热爱学习和研究哲学。1735—1737年旅居法国。1746和1747年两度担任圣克莱尔将军的秘书,并随他出使维也纳和都灵。

5、[编辑本段]生平 大卫·休姆(后来改名为休谟)在1711年4月26日(儒略历)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座公寓里,父亲是在宁威尔区(Ninewells)担任律师的约瑟夫·休姆、母亲是法尔科内夫人。休谟在长大后偶尔也会回到宁威尔区的老家居住,他在1734年将名字从休姆改为休谟,因为英国人很难以苏格兰的方是正确念出休姆这个名字。

关于休谟

1、休谟65岁死于肠癌,没有痛苦,情绪正常。实在没有什么死后博得大名的操作空间。确实,普通老百姓对这个人了解实在不多,也许除了唱的歌词“大卫·休谟胜过(耗尽)叔本华(Schopenhauer)和黑格尔(Hegel)”以外。

2、康德哲学的产生是对休谟哲学问题的直接回应。康德通过《纯粹理性批判》提出了先验理性的概念,试图在经验论和唯理论之间架起一座桥梁,解决了休谟关于因果关系和必然性的怀疑论问题。 德国哲学,从康德到黑格尔,确实存在民族主义的偏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对英法哲学的判断。

3、到了1770年左右,随著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夸赞是休谟让他从“教条式的噩梦”中觉醒,休谟的哲学著作开始获得大众的注意,也是在那之后他才获得了他一辈子都没有获得的声誉。

4、休谟问题,实质上是关于“是”与“应该”之间的关系,它涵盖了事实与价值、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以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核心议题。解决这一问题对于这两者的交融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首先,它为社会科学迈向自然科学铺平道路。

5、休谟的三个问题涉及哲学的基本领域,具体如下: 因果问题:休谟在《人性论》中指出,人们通常认为一件事物是另一件事物的结果,从而认为两者之间存在某种必然的联系。然而,休谟质疑这种观点,认为尽管我们观察到事物之间的伴随关系,但我们并未观察到它们之间的实际联系。

戴维·休谟的介绍

戴维·休谟 也译作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年4月26日—1776年8月25日),苏格兰哲学家,出生于爱丁堡,与约翰·洛克(John Locke)及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并称三大英国经验主义者。他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历史学家们一般将休谟的哲学归类为彻底的怀疑主义,但一些人主张自然主义也是休谟的中心思想之一。研究休谟的学者经常分为那些强调怀疑成分的(例如逻辑实证主义)、以及那些强调自然主义成分的人。

大卫·休姆(后来改名为休谟)在1711年4月26日(儒略历)生于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座公寓里,父亲是在宁威尔区(Ninewells)担任律师的约瑟夫·休姆,母亲是法尔科内夫人。休谟在长大后偶尔也会回到宁威尔区的老家居住,他在1734年将名字从休姆改为休谟,因为英国人很难以苏格兰的方式正确念出休姆这个名字。

戴维·休谟也译作大卫·休谟(David Hume,1711 1776年),苏格兰哲学家,出生于爱丁堡,与约翰·洛克(John Locke)及乔治·贝克莱(George Berkeley)并称英国三大经验主义者。他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 历史 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 1790年),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

休谟也是最先提出了物价-货币流动机制(price-specie flow)理论的人之一,这个理论直接反驳了当时的重商主义体制。

休谟与其他的苏格兰启蒙运动成员或许也是最早开始主张道德原则应该要以其功利来做为解释论据的哲学家。休谟的角色也不能被过于高估,因为法兰西斯·哈奇森才是最早提出了功利主义最著名的“带给最多的人最大的幸福”(greatest happiness for the greatest number)这一标语的人。

休谟的个人资料

1、大卫·休谟(1711—1776)是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近代不可知论的著名代表。著有《人性论》(1739—1940)、《人类理智研究》(1748)和死后出版的《论灵魂不死》等。休谟从贝克莱的主观唯心论走向不可知论,认为人们只能知道其感知的,至于是否有客观事物存在则是无法知道的。

2、休谟虽然一向被认为是持怀疑论的保守主义者,但即使在休谟那里自由主义原则也是建立在一个完整的关于人类本性和社会秩序的理论之上的。休谟对自由主义秩序的辩护恰恰是从人类的不完美出发的。休谟把人类善心的不完美、智力上的局限以及满足人类需求的手段的不可避免的稀缺看做是正义原则的起因。

3、由于其悠久的历史、庞大的规模、卓越的教学质量与科研水平,2022QS世界大学排名中,爱丁堡大学排在世界第16名,比清北的排名还高。

4、年,18岁的雪莱进入牛津大学,深受英国自由思想家休谟以及葛德文等人著作的影响,雪莱习惯性的将他关于上帝、政治和社会等问题的想法写成小册子散发给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并询问他们看后的意见。1811年3月25日,由于散发《无神论的必然》(The Necessity of Atheism),入学不足一年的雪莱被牛津大学开除。

5、狄广元,生于公元654年,资料不多。他还在朝鲜当过州司马。他最著名的事件是帮助他的父亲迪徐人杰洗清冤屈。当时,迪徐人杰被陷害入狱,委托人把写有血书的衣服带到了他家。狄广元拿着血书见了武则天,谈了如何拿到血书的事。在武则天询问官员后,她确定迪徐人杰是被冤枉的,并释放了迪徐人杰。

大卫·休谟是谁?有何作为?

1、大卫·休谟(1711~1776),英国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早期货币数量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出身于苏格兰贵族家庭。1723年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希腊语,后又学习法律,但他热爱学习和研究哲学。1735—1737年旅居法国。1746和1747年两度担任圣克莱尔将军的秘书,并随他出使维也纳和都灵。

2、大卫·休谟(1711—1776)是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近代不可知论的著名代表。著有《人性论》(1739—1940)、《人类理智研究》(1748)和死后出版的《论灵魂不死》等。休谟从贝克莱的主观唯心论走向不可知论,认为人们只能知道其感知的,至于是否有客观事物存在则是则是无法知道的。

3、大卫·休谟,这位杰出的哲学家,诞生于公元1711年4月26日,苏格兰爱丁堡的繁荣之地,他的生命历程跨越了几个重要的阶段。11岁的年纪,休谟步入了学术殿堂,进入了爱丁堡大学,开始了他一生对哲学的深入探索。1729年,他将主要精力倾注于哲学研究,这一决定为他的学术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大卫·休谟(David Hume,公元1711年4月26日-公元1776年8月25日),苏格兰不可知论哲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被视为是苏格兰启蒙运动以及西方哲学历史中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5、大卫·休谟通过区分事实知识和价值知识,并对因果关系提出怀疑,为他在西方知识论中确立了重要地位。 他对人性的深入分析催生了西方道德哲学中的情感主义,并为后来的功利主义理论奠定了基础。 休谟的怀疑论启发了康德,帮助他摆脱了独断主义的束缚。

6、大卫·休谟(1711—1776年)是英国资产阶级唯心主义哲学家、历史学家和经济学家,早期货币数量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出身于苏格兰贵族家庭。1723年入爱丁堡大学学习希腊语,后又学习法律,但他热爱学习和研究哲学。1735—1737年旅居法国。1746和1747年两度担任圣克莱尔将军的秘书,并随他出使维也纳和都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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