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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戊

刘戊

刘戊(?-公元前154年),汉高祖刘邦四弟楚元王刘交之孙,楚夷王刘郢客(《史记》作刘郢)之子,西汉诸侯国楚国第三任王,公元前174年-公元前153年。汉景帝二年,薄太后去世。刘戊在服丧期间饮酒作乐,被人告发。汉景帝缩小其封地。刘戊遂决定与吴王刘濞反叛。其相张尚、太傅越夷吾劝谏刘戊,反对反叛,二人被杀。次年,起兵与吴赵等国西攻梁,与周亚夫战,粮道被绝。刘戊战败,吴王逃走,刘戊自杀。

人物生平

刘戊(?-前154年)楚夷王子,西汉楚国第三位王。父死嗣位为王,立二十年,因参与汉初的“七国之乱”兵败后自杀。

汉景帝二年,薄太后去世,举国服丧。刘戊在服丧期间饮酒享乐,后被人告发。汉景帝鉴于与刘戊的堂兄弟之情,未采纳部分大臣诛杀刘戊的建议,但决定减小刘戊辖区,下旨收回东海郡。刘戊遂与吴王刘濞通谋反叛,其相张尚、太傅越夷吾劝谏不听,杀尚与夷吾。次年,起兵与吴赵等国西攻梁、与汉将周亚夫战,汉绝吴、楚粮道,战败,吴王战死,他被迫自杀,军遂降汉。家人匆忙将刘戊下葬于徐州狮子山的楚王陵。之后汉景帝并没有过多追究这位堂兄的罪过,同意了按王爷规格将其葬在尚未竣工的王陵中。

刘戊并非仅仅因为服丧期间饮酒享乐而被削郡,《史》、《汉》均明确有载其因“为薄太后服,私奸”故而 削郡。所谓私奸,可作两解,一为强奸,一为通奸,其奸性对象史无详载,今或以为奸其宫女,但若奸其宫女,则当视为临幸,而不可谓为奸。故可推知此一奸情之不伦。无论是通奸还是强奸,总之是不伦之奸情,服丧期间有奸情,按例当除国。孝景以同宗之亲而仅削其东海郡。

家庭成员

父亲:刘郢客:西汉楚国第二任君主,曾受父亲楚元王刘交之命,往长安师从浮丘伯。学成为,为汉朝的宗正。

子女:不详。

孙女:解忧公主汉武帝时期,汉与乌孙和亲,江都公主刘细君悒郁而终,解忧公主继续和亲,在乌孙凡近60年。汉宣帝时上书言老求归,70岁时汉朝迎归,三年后去世。

史籍记载

《史记.卷五十.楚元王世家第二十》

汉楚王墓

楚王陵是西汉早期分封在徐州的第三代楚王曾做过汉王朝宗正的刘戊的陵墓,它位于中国东部江苏省的徐州市三环路狮子山,四千余件兵马俑是楚王陵的重要陪葬品,它发现于1984年,时隔十年后,发掘了主人墓——楚王陵。楚王陵位于徐州东郊南麓,凿石为室,穿山为藏,墓室嵌入山腹内深达百余米。其庞大的规模、恢宏的气势、奇特的建筑结构,无不令人叹为观止,在国内外引起了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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