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超是三国时期的魏国人,长期在魏都洛阳为官,当时就有他与神女交往的传说在洛阳流传。
弦超早年被派到济北郡做“从事掾”的属官。
一天夜里,弦超一个人在床上睡觉,飘乎乎入了梦乡:一个女子,似乎从天上飘来,毫不羞怯地偎进怀中,说道:“我是天上玉女,本是东郡人,姓成公,名叫智琼,父母双亡。上帝可怜我,让我下嫁。”
弦超猛然醒来,十分想念梦中女子。连续三四天晚上,重复同一个梦。
一天早上,梦中女子出现,坐着车子,后边跟着八个婢女。穿着绮丽的衣服,走路飘然如飞。自已说已经七十岁了,看上去就十五六岁。车上有美酒好菜,让弦超一起吃喝。对他说:“命中注定我们有夫妻的缘分,这对你没什么好处,也决不会有坏处。至少可以让你驾上轻快的车,骑上肥大的马,可以吃珍奇的美味,可以穿绫罗绸缎。我是神仙,不能给你生孩子。但我也没有妒忌心,不破坏你的婚烟家庭。”两人遂结为夫妇。
弦超每逢单日,和凡间妻子一同吃饭,同床共枕。每逢双日,和玉女妻子同吃同住。玉女来去飘然,只有弦超能看见,别人看不见。他外出时,智琼陪着,给他准备好车马,一百里,半个时辰就到;一千里,半天准到。
刘钦判乱时,魏明帝东征,官吏跟随。居住狭窄,四个人住一个小屋。智琼常来陪弦超,同屋的人,都感到吃惊。智琼能隐身形,却不能掩藏声音。她一来,满屋香气。同室人追问弦超,弦超为人心实,就说出了真情。
同室人把事情告诉给上司,上司想,人间妖幻也是常有的,并不责备弦超。
弦超回去,玉女告诉弦超,她要走了,说道:“我是神仙,不愿让凡人知道,现在已经泄露,就不再和你来往了。这么多年来夫妻恩恩爱爱,一旦分别,我心里好难过。”
说完,叫随从打开箱子,拿出许多衣服布匹给弦超。拉了拉弦超的手,和他告别,飘然离去。
又过五年,弦超奉命出使洛阳,走到邙山,遥望小路前边,有——辆马车,好像智琼坐在上边,飞快地赶上去一看,果然是她。两人相见,悲喜交加。一同赶往洛阳,跟弦超到旅店一同住下,从此又形影不离。
到了太康(晋武帝司马炎年号)时弦超还健在,玉女只是每年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和每月十五日来与弦超相会。而且每次来,都要住一宿再走。
干宝《搜神记》卷一:
魏济北郡从事掾弦超,字义起,以嘉平中夜独宿,梦有神女来从之。
自称:“天上玉女,东郡人,姓成公,字知琼,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令下嫁从夫。”
超当其梦也,精爽感悟,嘉其美异,非常人之容,觉寤钦想,若存若亡,如此三四夕。一旦,显然来游,驾辎軿车,从八婢,服绫罗绮绣之衣,姿颜容体,状若飞仙,自言年七十,视之如十五六女。车上有壶榼,青白琉璃五具。食啖奇异,馔具醴酒,与超共饮食。
谓超曰:“我,天上玉女,见遣下嫁,故来从君,不谓君德。宿时感运,宜为夫妇。不能有益,亦不能为损。然往来常可得驾轻车,乘肥马,饮食常可得远味,异膳,缯素常可得充用不乏。然我神人,不为君生子,亦无妒忌之性,不害君婚姻之义。遂为夫妇。”
赠诗一篇,其文曰:“
飘浮勃逢敖,曹云石滋芝。
一英不须润,至德与时期。
神仙岂虚感,应运来相之。
纳我荣五族,逆我致祸菑。”
此其诗之大较,其文二百余言,不能尽录。
兼注易七卷,有卦,有象,以彖为属。故其文言既有义理,又可以占吉凶,犹扬子之太玄,薛氏之中经也。超皆能通其旨意,用之占候,作夫妇经。
七八年,父母为超娶妇之后,分日而燕,分夕而寝,夜来晨去,倏忽若飞,唯超见之,他人不见。虽居闇室,辄闻人声,常见踪迹,然不睹其形。
后人怪问,漏泄其事;玉女遂求去。云:“我,神人也。虽与君交,不愿人知,而君性疏漏,我今本末已露,不复与君通接。积年交结,恩义不轻;一旦分别,岂不怆恨?势不得不尔。各自努力!”又呼侍御下酒,饮啖,发簏,取织成裙衫两副遗超。又赠诗一首,把臂告辞,涕泣流离,肃然升车,去若飞迅。
超忧感积日,殆至委顿。
去后五年。超奉郡使至洛,到济北鱼山下,陌上西行,遥望曲道头有一马车,似知琼。
驱驰至前,果是也。遂披帷相见,悲喜交切。控左援绥,同乘至洛。遂为室家,克复旧好。
至太康中,犹在。但不日日往来,每于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旦,十五日辄下,往来经宿而去。
张茂先为之作神女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