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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于成龙演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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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个人介绍

1、于成龙(1638年~1700年),汉军镶红旗人,字振甲,号如山。历任乐亭知县、通州知州、江宁知府、安徽按察使、直隶巡抚、都察院左都御史、汉军都统、兵部尚书、加总督衔直隶巡抚、河道总督等职。康熙三十九年,病卒于淮安河道总督署,享年六十三岁,谥号襄勤。

2、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3、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人。谥号为“清端”,并追赠为太子太保。他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以副榜贡生身份步入官场,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起,他先后担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务,并在兵部尚书、大学士的高位上任职。

4、于成龙,字北溪,号台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朝名臣。以下是他的简要履历:早年经历 于成龙生于明朝末年,自幼聪明过人,勤奋好学。早年经历颇为坎坷,曾经历过贫困和仕途的挫折。仕途起步 于成龙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仕途,初期担任基层官职,逐渐积累政绩,以廉洁勤政、才干出众而著称。

5、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今吕梁离石)人。生于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终年67岁,谥清端、赠太子太保。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

于成龙的一生?

1、晚年,于成龙在处理政务时仍尽心尽力,但因病于康熙二十三年逝世。他的一生,以廉洁奉公、勤政爱民著称,深受康熙、乾隆等皇帝的信任与赞赏,也为后人树立了榜样。于成龙的离世引发了广泛哀悼,他被追封为“天下廉吏第一”,并入祀贤良祠,其影响至今仍深远。

2、在接下的几年里,于成龙先是升任福建按察使后又被升为直隶巡抚和两江总督,官至从一品,成为了封疆大吏。正是在两江总督这个位置上,六十八岁的于成龙走完了他人生的最后一步,死在了任上。

3、康熙十七年(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康熙十八年(1679年)夏,于成龙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举“卓异”后升任省布政使。福建巡抚吴光祚还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清廷的赏识和破格招用。

4、于成龙,字北溟,别号子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离石)人。他生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卒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四月。出身官宦家庭的他,父亲在乡里倡导孝义之道,有长者之风。受家庭熏陶,于成龙性格端庄,不苟言笑,又才智过人,勤俭耐劳。

于成龙人物简介

于成龙(1616—1684),字北溟,山西永宁人。明朝崇祯年间,他以副榜贡生的身份步入仕途。至清顺治十八年,他被选拔为广西罗城知县,时年四十五岁。于成龙的仕途稳步上升。顺治十七年,他升迁至福建按察使。

于成龙,生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字北溟,号于山,是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北武当镇来堡村)的杰出人物。以其卓越的政治才能和高尚的廉洁品质,被誉“清端”,并被追赠为太子太保。

于成龙(1638-1700)是中国清朝的著名官员。字振甲,号如山,出生在今河北省固安县,汉军镶黄旗人。后人尊称他为“小于成龙”。于成龙以清廉正直著称,其政治成就显赫。曾担任知州,得到老于成龙的推荐,后晋升为江宁知府。在任期间,他得到了康熙皇帝的赏识,皇帝亲临江宁,并要求他向老于成龙学习。

于成龙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尤其是始终清廉自守,多行善政,深得士民爱戴。康熙帝赞誉他为“天下廉吏第一”,是清代循吏的代表人物。历史评价:康熙曾破例亲自撰碑文并题写“高行清粹”匾额赐给于成龙,评价他为“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 。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人。谥号为“清端”,并追赠为太子太保。他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以副榜贡生身份步入官场,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起,他先后担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务,并在兵部尚书、大学士的高位上任职。

一代廉吏于成龙电视剧人物介绍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人。谥号为“清端”,并追赠为太子太保。他于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以副榜贡生身份步入官场,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起,他先后担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务,并在兵部尚书、大学士的高位上任职。

吴兴祚上疏推荐于成龙为“廉能第一”,于成龙因此调任布政使。在驻守福建期间,他发现军队每月征调数万草料夫,给民众带来沉重负担,便向康亲王请求停止征调。于成龙历任数职,从未携带家属,去世时,将军、都统和僚吏进入查看,发现他的行李中仅有破旧的棉袍一套、床头盐豉几瓶。

于成龙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榜贡生,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于成龙是个大器晚成的人。于成龙在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曾经参加过乡试并中副榜贡生,但因为父亲年迈需要照顾而没有出去做官。直到四十五岁才以明经谒选清廷吏部,被授以广西柳州罗城县知县。

于成龙人物生平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 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

于成龙,清初官员。康熙七年,他由荫生获授直隶乐亭知县,八年时担任滦州知州。因其政绩优秀,乐亭民两次向朝廷请求留任,最终获得批准继续任职。十三年,因缉盗工作未能在期限内完成,他再次面临降职,但巡抚金世德上奏请求留任,最终得到特许。十八年,他升任通州知州。

于成龙,出生于山西永宁州(今离石市),在康熙年间官运亨通,曾担任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及两江总督等要职,被康熙誉为“今时天下廉吏第一”,并以诗篇嘉奖他的清廉。他的仕途始于顺治十八年,45岁时担任广西罗城知县,自此步入官场,历任知州、知府、道台等职务,期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挑战。

于成龙(1638~1700),字振甲,满族。于成龙祖籍东北,原为汉军镶红旗人,后“抬旗”为镶黄旗。其父于得水原任阿达哈哈番(满语,旗中小官名)。

于成龙(1617年9月26日-1684年5月31日)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1661年(清顺治十八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成县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1667年(清康熙六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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