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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榜案(南北榜案是第几次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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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时期为何会发生南北榜案?朱元璋是如何解决的?

“南北榜案”可以说是一起典型的“位置决定立场”案例,朱元璋和刘三吾等人都没错,只是因为立场的不同而使他们站在了对立面罢了。

就在外界各种言论纷飞中,朱元璋突然向主考官刘三吾发难,说他是“蓝玉案”的余党,还翻出了刘三吾十多年前上书为胡惟庸求情的旧账,结果涉及此案的相关人员都受到了惩处,刘三吾更是被发配西北。

这一案件,既体现了全国统一形势发展中南北政治平衡的要求,也体现了朱元璋打击和限制江南地主的一贯政策。

在南北榜案之后,朱元璋为了平衡南北考生的选择比例,规定日后科举考试中,将参考的南北士子分为了个比例,分别录取,并成为科举定律延续了下来,到明朝中期,除了南北榜外,还增加了一个中榜,这是以安徽及西南各偏远省份为主的录取划分,规定南榜55%,北榜35%,中榜10%的录取比例。

明朝的南北榜案最后什么结果?

朱元璋时期的南北榜案,其实说到底就是一场政治冤案,是在洪武四大案中的蓝玉案的余波,而到最后朱元璋也没有处理恰当,反而酿成了日后大明中后期最著名的党争。

明史上的南北榜案,导致了新科状元陈和主持复试的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甲戌科状元、侍读学士张信含冤而死。南北榜案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春闱,注定是一场不同寻常并改变历史走向的会试。本次会试后,所录取的52人中,全为南方人。三月殿试后,陈被钦点为状元。

“南北榜案”,是发生在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一个重大事件,因当时殿试之后录取的考生全部是南方学子,北方学子全部落榜(春榜、南榜)。加上考官也是南方官员,于是便有科考舞弊的传言流出,引起北方学子联名上书弹劾主考刘三吾、白信蹈等。

没有保留,全部黜落。非但全部黜落,而且入狱,状元郎陈安阝则被判了车裂死刑。朱元璋主导下的“南北榜案”,刑部通过严刑逼供,终于搞出了一个六百多人徇私舞弊、行贿受贿的名单及证词。

朱元璋大怒,将相关人士判定为“胡党和蓝党”,并处以凌迟之刑。状元陈和探花刘仕谔被发配边卫,后虽被赦免并授官,最终仍被处死。为平息北方学子的愤怒,朱元璋又举行了一次殿试,最终选出61名北方进士,成为著名的“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简介

1、南北榜案发生在明朝洪武三十年(1398年),该年进行的丁丑科会试由翰林学士刘三吾与王府纪善白信蹈主持殿试。发榜后,宋琮为第一,即春榜,但令人震惊的是,整个春榜上竟无一人来自北方,打破了历科惯例。北方举人因不满,联名上疏,指控刘三吾作为南方人,偏袒其乡亲。

2、南北榜案又称春夏榜案、刘三吾舞弊案、南北榜之争、南北榜事件,是明初科举考试中的重大事件。明洪武三十年二月会试,以翰林学士刘三吾、王府纪善白信蹈主持丁丑科殿试。后发榜,刘三吾为第一,取录宋琮等51名,是为春榜。因所录51名全系南方人,故又称南榜。北方人一名未取,为历科所不见。

3、南北榜案,又称春夏榜案、刘三吾舞弊案、南北榜之争、南北榜事件,是明初科举考试中的重大事件。明洪武三十年二月会试,由翰林学士刘三吾、王府纪善白信蹈主持丁丑科殿试。发榜后,刘三吾位列第一,取录宋琮等51名,这春榜的51名均为南方人,北方举人一名未取,这在历科中前所未见。

4、“南北榜案”揭示了明朝南北文化差异的问题,其根源在于南北地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不同。三国时期东吴对南方进行了初步开发,西晋永嘉之乱后,北方人口大规模南迁,南方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明朝南北榜案

1、朱元璋时期的南北榜案,其实说到底就是一场政治冤案,是在洪武四大案中的蓝玉案的余波,而到最后朱元璋也没有处理恰当,反而酿成了日后大明中后期最著名的党争。

2、南北榜案发生在明朝洪武三十年(1398年),该年进行的丁丑科会试由翰林学士刘三吾与王府纪善白信蹈主持殿试。发榜后,宋琮为第一,即春榜,但令人震惊的是,整个春榜上竟无一人来自北方,打破了历科惯例。北方举人因不满,联名上疏,指控刘三吾作为南方人,偏袒其乡亲。

3、南北榜案又称春夏榜案、刘三吾舞弊案、南北榜之争、南北榜事件,是明初科举考试中的重大事件。明洪武三十年二月会试,以翰林学士刘三吾、王府纪善白信蹈主持丁丑科殿试。后发榜,刘三吾为第一,取录宋琮等51名,是为春榜。因所录51名全系南方人,故又称南榜。北方人一名未取,为历科所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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