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绰(498年—546年),字令绰,京兆武功(今陕西武功西)人。南北朝时期西魏名臣,三国时曹魏侍中苏则九世孙。
年少即好学,博览群书,尤善算术,深得宇文泰信任,拜为大行台左丞,参与机密,助其改革制度。曾创制计帐、户籍等法,精简冗员,设置屯田、乡官,增加国家赋税收入。
周明帝二年(558年),配享周太祖(宇文泰)庙庭。开皇元年(581年),追赠邳国公。
苏绰出身武功大族,为三国时曹魏侍中苏则的九世孙,其家族历代都担任二千石的官员。其父苏协,曾任武功郡守。苏绰少年时喜好学习,博览群书,特别擅长算术。
苏绰的堂兄苏让出任汾州刺史时,西魏丞相宇文泰在东都门外为他饯行。临别时,宇文泰问道:“你家子弟之中,谁可以任用?”苏让乘机推荐苏绰,宇文泰便召苏绰担任行台郎中。
苏绰在一年多任职期间,宇文泰并没有深入了解他,但各官署中有难决之事,都要向苏绰请教才能决定。官府之间的文书,也由苏绰定下格式。行台中的官员都称赞苏绰的才能。
后来,太祖与仆射周惠达议事,周惠达无法回答,请求暂时出外议论。周惠达召来苏绰,把事情告诉他,苏绰立刻为他衡量裁定。周惠达之后入内禀报,他的回答得到宇文泰的称赞,宇文泰问道:“谁为你出的主意?”周惠达说是苏绰,并称赞他有王佐之才。宇文泰说:“我也听说他很久了。”随即任命苏绰为著作佐郎。
一次,宇文泰与公卿们前往昆明池观看捕鱼,走到城西汉代仓库遗址,宇文泰回头问左右的人此地的故事,没有人能回答。有人说:“苏绰博识多知,请问问他。”宇文泰便召见苏绰。苏绰详细作答,宇文泰十分高兴,又进一步询问天地造化之由来,历代兴亡的遗迹。苏绰能言善辩,对答如流。宇文泰更加高兴,就与苏绰并马缓行到昆明池,竟然连捕鱼也没有看就返回。宇文泰又把苏绰留下来直到深夜,向他询问治国之道,宇文泰躺着听他说。苏绰陈述指明帝王之道,并进述申不害、韩非的精要。宇文泰于是起身,整衣端坐,不知不觉移坐而前。苏绰一直说到天明还不厌倦。
次日,宇文泰对周惠达说:“苏绰真是个才能出众的人,我要委任他政事。”随即任命苏绰为大行台左丞,参预决定机密大事。从此对他的宠爱礼遇越来越优厚。苏绰创制文案程式,用红黑两色分别书写出入公文,又制定计账、户籍之法。
大统三年(537年),东魏丞相高欢兵分三路,进攻西魏,诸将都打算分兵抵抗,只有苏绰与宇文泰意见一致。于是合力抵御窦泰,在潼关将其活捉。
大统四年(538年),加卫将军、右光禄大夫衔,封爵美阳县子,食邑三百户。又加通直散骑常侍,晋封美阳伯,增邑二百户。
大统十年(544年),授大行台度支尚书,领著作,兼司农卿。苏绰为改革制度所草拟的《六条诏书》(治心身、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最为后世称道。宇文泰立于座右,令百官习诵,规定不通计帐法及六条者,不得为官。后又草成《大诰》,痛斥六朝以来的浮华文风,作为范文,西魏作文皆仿其体。晚年,奉命据《周礼》改定官制,未成而卒。
苏绰勤俭朴素,不经营产业,家里没有多余的财产。由于天下尚未平定,常把国家大事当作自己份内的职责。广泛访求贤能英杰之士,共同弘扬治国之道,凡是他所推荐提拔的,后来都当了大官。宇文泰也对他推心置腹,委以重任,彼此之间没有猜忌。有时宇文泰外出巡游,便把预先签字的空白纸张交给苏绰,如果有急需处理的政事,苏绰可根据情况决断,宇文泰回来时,也只是打开看一下。苏绰曾说,治国之道,应当像慈父那样爱惜百姓,像严师那样教育百姓。
苏绰每次与公卿讨论政事,总是从白天直到深夜,无论大事小事,他都十分清楚。终因思劳过度,气行阻滞,于大统十二年(546年)在任内去世,享年四十九岁。宇文泰极为惋惜,哀哭之声感动了左右随从。
等到将要下葬的时候,宇文泰为尊重其品德,从简安葬。苏绰归葬武功时,只用一辆白色布质的车子装载他的棺椁。宇文泰与公卿们都步行送到同州城门外。宇文泰亲自在灵车后以酒浇地,说道:“苏尚书平生做事,他的妻子、孩子、兄弟们有不知道的,我都知道。只有你懂得我的心,我了解你的心。正准备共同平定天下,不幸竟舍我而去,有什么办法!”说到此处,宇文泰放声痛哭,酒杯也从手里掉下去。至安葬当天,宇文泰又派使者以牛、羊、猪三牲祭奠,并亲自撰写悼文。
周明帝二年(558年)十二月,苏绰与贺拔胜等十三人配享周太祖(宇文泰)庙庭。
开皇元年(581年),隋文帝杨坚下诏追赠苏绰为邳国公,以其子苏威袭爵。
其一,治身心;(修身养性也)
其二,敦教化;(道德教化也)
其三,尽地利;(生产富民也)
其四,擢贤良;(人才选拔也)
其五,恤狱讼;(法律公正也)
其六,均赋役;(税役分配也)
《六条诏书》具体内容如下:
其一
先治心,再治身:
治民之本,先在治心。使心气清和,志意端静。
(率至公之理以临其民,则彼下民孰不从化。按:苏绰提出宰辅的重要,而后说治民要使人民心清净。)
为人君者,必心如清水,形如白玉。躬行仁义,躬行孝悌,躬行忠信,躬行礼让,躬行廉平,躬行俭约,然后继之以无倦,加之以明察。行此八者,以训其民。
(又曰人君之身者,乃百姓之表。按:这里的“治身”指的是君王的自身修养);
其二
敦教化:
⑴ 教:
教之以孝悌,使民慈爱;
教之以仁顺,使民和睦;
教之以礼义,使民敬让。
慈爱则不遗其亲,和睦则无怨于人,敬让则不竞于物。
三者既备,则王道成矣。
⑵化:
然性无常守,随化而迁。
化于敦朴者,则质直;
化于浇伪者,则浮薄。
浮薄者,则衰弊之风;质直者,则淳和之俗。
衰弊则祸乱交兴,淳和则天下自治。
治乱兴亡,无不皆由所化也。
……贵能扇之以淳风,浸之以太和,被之以道德,示之以朴素。使百姓亹亹,中迁于善,邪伪之心,嗜欲之性,潜以消化,而不知其所以然。……
按:亹亹,勉也。—《尔雅·释诂》 成天下之亹亹者。—《易·系辞上》
其三
尽地利:
故先足其衣食,然后教化随之。夫衣食所以足者,在于地利尽。地利所以尽者,由于劝课有方。主此教者,在乎牧守令长而已。
按:此条论“民以食为天”之道理,而衣食丰在于地利,地利尽的责任在于“劝课有方”,而劝课是“牧守令”地方官员的职责。
苏绰方案为:
1、岁首,无问少长,能操持农器者,皆令就田,垦发以时;恶劳者,守令随事加罚;
2、百亩之田,必春耕之,夏种之,秋收之,然后冬食之。此三时者,农之要也。若失其一时,单劣之户,及无牛之家,劝令有无相通,使得兼济。
3、三农之隙,及阴雨之暇,又当教民种桑、植果,艺其菜蔬,修其园圃,畜育鸡豚,以备生生之资,以供养老之具。
又曰:定律夫为政不欲过碎,碎则民烦;劝课亦不容太简,简则民怠。善为政者,必消息时宜而适烦简之中。
其四
擢贤良:
刺史府官则命于天朝,其州吏以下,并牧守自置。(按:一级行政长官由中央任命,牧守有任命下级官吏的权利,君王选拨辅佐的良臣,牧守选拨地方治理人才);
自昔以来,州郡大吏,但取门资,多不择贤良;末曹小吏,唯试刀笔,并不问志行。(阐述历代选材的弊端);
选材的标准:
1、必先择志行。其志行善者,则举之;其志行不善者,则去之。(志行,有凌云之志和处理事情的能力);
2、贤可求,士可择。得贤而任之,得士而使之,则天下之治。(按:选才要能识别未遇之才,如姜太公百里奚之辈);
3、善官人者必先省其官。官省,则善人易充,善人易充,则事无不理;官烦,则必杂不善之人,杂不善之人,则政必有得失。(精简官员,提高效率);
凡求贤之路,自非一途。然所以得之审者,必由任而试之,考而察之。起于居家,至于乡党,访其所以,观其所由,则人道明矣,贤与不肖别矣。率此以求,则庶无愆悔矣。
其五
恤狱讼:
赏罚得中,则恶止而善劝;
赏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民无所措手足,则怨叛之心生。
1、特加戒慎。夫戒慎者,欲使治狱之官,精心悉意,推究事源。先之以五听,参之以证验,妙睹情状,穷鉴隐伏,使奸无所容,罪人必得。
2、然后随事加刑,轻重皆当,赦过矜愚,得情勿喜。又能消息情理,斟酌礼律,无不曲尽人心,远明大教,使获罪者如归。
3、今之宰守,当勤于中科,而慕其上善。如在下条,则刑所不赦。又当深思远大,念存德教。
4,若有深奸巨猾,伤化败俗,悖乱人伦,不忠不孝,故为背道者,杀一利百,以清王化,重刑可也。识此二途,则刑政尽矣。
其六
均赋役:
夫平均者,不舍豪强而征贫弱,不纵奸巧而困愚拙,此之谓均也。
必须劝课,使预营理。绢乡先事织纴,麻土早修纺绩。
租税之斟酌贫富,差次先后,皆事起于正长,而系之于守令。
太祖(宇文泰也)甚重之,常置诸座右。又令百司习诵之。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
“朱出墨入”的始祖
苏绰不仅改革了户籍与记账法则,也因为提出“朱出墨入”而成为这一记账方法的始祖。
苏绰制定的记账﹑户籍之法早已失传。但其创始的“方案程式”统一了记账与户籍的内容与规格,并为隋唐所继承发展。从敦煌出土的《大统十三年瓜州效谷县计帐》残卷可以看出,当时是按户统计,在每户户主之后,逐一登记户内成员以及依附人口(奴婢等)之名,每人名下记载性别、年龄、丁中等情况,并登记受田数字、应纳租调数。然后一户作一总计,分类统计应交纳的租调数。大约以若干户或按行政区划为单位,再作一总的统计。由于这种记账户籍之法,对于做好国计、资助军功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宇文泰十分重视,并把这一记账方法规定为做官的条件之一,要求官员熟练掌握。不过,制订记账是在实行均田制及租庸调制的情况下推行的。到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实行两税法以后,“不以丁身为本”,这种主要以人口变化为内容的记账大约就废弛了。
然而,“朱出墨入”却至今能找到其身影。苏绰提出,用红色与墨色区别收支情况。这一记账方法也演变为“红头文件”,成为后世乃至今日的文案程式。“红头文件”中,“朱出墨入”指的是朝廷发出的文书是用朱标,下面上呈的文书是用墨标。至今,这一格式沿用了近1500年。只是墨标在今天的下级上呈文书中已不复见,所用的也是“红头文件”了,红头文件”的格式也由此沿用至今。
宇文泰:①苏绰真奇士,吾方任之以政。 ②苏尚书平生谦退,敦尚俭约。 ③尚书平生为事,妻子兄弟不知者,吾皆知之。惟尔知吾心,吾知尔意。方欲共定天下,不幸遂舍我去,奈何!
麻瑶:绰既操履清白,谦挹自居,愚谓宜从俭约,以彰其美。
杨坚:昔汉高钦无忌之义,魏武挹子干之风,前代名贤,后王斯重。魏故度支尚书、美阳伯苏绰,文雅政事,遗迹可称。展力前王;垂声著绩。宜开土宇,用旌善人。
令狐德棻:太祖提剑而起,百度草创。施约法之制于竞逐之辰,修治定之礼于鼎峙之日。终能斫雕为朴,变奢从俭,风化既被,而下肃上尊;疆场屡扰,而内亲外附。斯盖苏令绰之力也。名冠当时,庆流后嗣,宜哉。
李延寿:周文提剑而起,百度草创,施约法之制于竞逐之辰,修太平之礼于鼎峙之日,终能斫雕为朴,变奢从俭,风化既被,而下肃上尊,疆埸屡动,而内安外附,斯盖苏绰之力也。
朱敬则:萧何之镇静关中,寇恂之安辑河内,葛亮相蜀,张昭辅吴,茂宏之经理琅琊,景略之弼谐永固,刘穆之众务必举,扬遵彦百度惟贞,苏绰共济艰难,高颎同经草昧,虽功有大小,运或长短,咸推股肱之林。悉为忠烈之士。
杜佑:历观制作之旨,固非易遇其人。周之兴也得太公,齐之霸也得管仲,魏之富也得李悝,秦之强也得商鞅,后周有苏绰,隋氏有高颎,此六贤者,上以成王业,兴霸图,次以富国强兵,立事可法。
司马光:性忠俭,常以丧乱未平为己任,荐贤拔能,纪纲庶政;丞相泰推心任之,人莫能间。或出游,常预署空纸以授绰;有须处分,随事施行,及还,启知而已。...每与公卿论议,自昼达夜,事无巨细,若指诸掌,积劳成疾而卒。
朱熹:三代而下,制度稍可观者,唯宇文氏耳。苏绰一代之奇才,今那得一人如此!
王夫之:①流风所被,施于上下,拓拔氏乃革面而袭先王之文物;宇文氏承之,而隋以一天下;苏绰、李谔定隋之治具,关朗、王通开唐之文教,皆自此昉也。 ②苏绰之制治法,非道也,近乎道矣。宇文泰命绰作大诰,为文章之式,非载道之文也,近乎文矣...绰以六条饬官常,首之以清心,次之以敷化,非其果能也,自治道亡,无有以此为天下告者,而绰独举以为治之要领。自是而后,下有王仲淹,上有唐太宗,皆沿之以起,揭尧、舜、周、孔之日月而与天下言之,绰实开之先矣...故自隋而之唐,月露风云未能衰止,而言不繇衷、无实不祥者,盖亦鲜矣,则绰实开之先矣。宇文氏灭高齐而以行于山东,隋平陈而以行于江左,唐因之,而治术文章咸近于道,生民之祸为之一息,此天欲启晦,而泰与绰开先之功亦不可诬也。非其能为功也,天也。 ③法先王而法其名,唯王莽、宇文泰为然。莽之愚,刘歆导之;泰之伪,苏绰导之。自以为周官,而周官矣,则将使天下后世讥周官之无当于道,而谓先王不足法者,非无辞也,名固道法之所不存者也。泰自以为周公,逆者丧心肆志之恒也;绰以泰为周公,谄者丧心失志之恒也。
《全后魏文》录有《奏行六条诏书》(即《六条诏书》)、《大诰》、《佛性论》(已佚)、《七经论》(已佚)。
《周书·卷二十三·列传第十五》
《北史·卷六十三·列传第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