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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纶

李纶

李纶(535年-574年),李弼子,李辉弟,辽东襄平人也。最知名,有文武才用。以功臣子,少居显职,历吏部、内史下大夫,并获当官之誉。位至司会中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封河阳郡公。为聘齐使主。早卒。子长雅嗣。

墓志

【志盖】

周故河 / 阳公徒 / 何墓志

【志文】

周故使持节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大都督洛凤兴三州诸军事三州 / 刺史河阳郡开国公徒何纶墓志文 /

君讳纶,字毗罗,梁城郡泉洪县人。系本高阳,祖于柱史,声雄赵北,气盖陇西, / 提汉卒而上兰山,驱燕丹而度易水,为天下之模楷,流孝 于乡闾,旧史絪 / 缊,于兹可略。曾祖贵,开府仪同三司,履道弘仁,秉心渊塞。祖永,镇西将军,凉 / 州刺史,河阳郡公,酝藉闲雅,磊落英奇。父弼,太师赵国武公,玉色金声,公才 / 公望,文以附众,武能威远。君高门重地,逸气冲天,且曰凤毛,是称龙种。初封 / 安宁县开国侯,食邑一千户。除司门大夫,启闭从时,键苍斯授,转兼小吏部、 / 迁正。虽叔仁连白,巨源密奏,海内倾心,未方兹日,除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 / 三司、工部、纳言、司会、治计部、司宗。建德三年十二月十六日薨于私第,春秋 / 卌。初以魏大统十六年赐姓为徒何氏。诏赠洛凤兴三州诸军事、三州刺 / 史、使持节、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大都督、河阳郡开国公并如故,礼也。 / 君生荣死哀,备陈徽典,出忠入孝,道冠彝章。详其年居诵日,早闻通理,岁在 / 星终,便称颖脱,调高世表,韵拔常人。温润韶弘,英标秀举,显仁藏用,博见洽 / 闻。片言可以折狱,半辞可以送远,岂直三军文武,才赡悉识,四方客刺,一阅 / 遍谈。入典枢机,详平慎密,历状清显,遗美去思。简而易从,约而难犯,坚贞不 / 可干,峻厉无以夺。隐机省书,口占于百封;弯弧命中,妙穷于一叶。若乃帝王 / 之术,□□之记,淋傥之荣,纵横之辞。笔散春华,文飞秋藻,虽苞罗精习,蓍有 / 余姿。成诵在心,非留思虑,可谓风流名士,恂美具臣者焉。四年岁在乙未正 / 月丁已朔廿八日甲申,葬于三原县浊谷原。九京遥望,空想谋身,一顷赐田, / 长埋领袖。呜呼哀哉,乃为铭曰: /

系自颛顼,源流伯阳,在秦则勇,居汉选良。蝉联冠盖,世挺珪璋,凉州推彀,留 / 惠芬芳。太师论道,中朝令望,渊哉君子,惟德为基。择言择行,闻礼闻诗,知愉 / 怀橘,荣迈推梨。学优就仕,俭让以之,高门有阅,严□委积。王曰是禁,告予方 / 容,或掌铨衡,淄渑靡僻。六工改制,时瞻水泽,寔允龙作,兼兹会计。尔有肆师, / 展□序祭,美见后思,才称多艺。载飞接手,麋兴射丽,芒芒墋黩,滔滔阅流。福 / 兮已倚,生兮信浮,一从丹幕,长归白楸。山台行夜,泉馆方幽,月逾既及,日远 / 届庶。旌麾空引,容卫虚陈,早风开冻,轻云应春。闻寥原野,终悲悊人。 /

□妻,广业郡君宇文。世子元、次子善、次子敦,次子礼。

【疏证】

徒何纶墓志,为2002年初西安市公安局文物辑查二大队查获一盗卖文物案时收缴所得。

徒何纶卒于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终年四十岁,则其生年是西魏文帝大统元年(535)。

志文云:“初以魏大统十六年(550)赐姓为徒何氏。”《北史》卷六○《李弼传》:“废帝元年(552),赐姓徒何氏。”赐姓时间与志文所记相差二年,存疑。

《隋书》卷五四《李长雅传》:“〔李〕衍弟子长雅,尚高祖女襄国公主,袭父纶爵,为河阳郡公。开皇初,拜将军、散骑常侍,历内史侍郎、河州刺史、检校秦州总管。”

志文“除司门大夫”。《通典》卷二三《职官五》:“《周礼.地官》有司门下大夫,掌授管键启闭。历代多缺。至后周,依周官。”又《通典》卷三九《职官二十一》北周秩品正四命有“司门下大夫”。因此,徒何纶所任当为正四命司门下大夫。西魏北周依据《周礼》建六官是在恭帝三年(556)以后,徒何纶任司门下大夫一职也当在此后。

志文“转兼小吏部、迁正”。因为徒何纶任正四命司门下大夫,所以其“兼小吏部”,当指兼同为正四命的“小吏部下大夫”。而且不久从兼职“迁正”为正式的小吏部下大夫。与本传合。

志文“除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工部、纳言”。其中车骑大将军是军号、开府仪同三司是散官,这相当于徒何纶的官衔,非实际职务,工部、纳言才是他的职务。参王仲荦《北周六典》卷七,在冬官大司空卿下设“工部中大夫,二人,正五命。工部上士,正三命。工部中士,正二命。工部旅下士,正一命”。从徒何纶的升迁过程看,其任“工部”,当为正五命“工部中大夫”。北周“纳言”一职,设置于武帝保定四年(564)六月,“改御伯为纳言”。因此,徒何纶任纳言当在此后,为正五命之纳言中大夫。

志文“司会、治计部、司宗”。据其本传,徒何纶任正五命司会中大夫,那么此“司会”当指“司会中大夫”。《周书》卷五《武帝本纪上》记天和四年(569)正月“遣司会、河阳公李纶等会葬于齐,仍吊赙焉”。可见,徒何纶至此仍任司会中大夫一职。这也是本传记载其任的最后一个职事官,可能担任到他去世为止。“治计部、司宗”,“治”有兼职之意,指其兼正五命计部中大夫和正五命司宗中大夫。《周书》卷五《武帝本纪上》记保定四年五月“改礼部为司宗”,其治司宗中大夫当在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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