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昴发(? ~1276年) 字汉卿,南宋昌元(今重庆市荣昌区)人。淳祐十年(1250)进士。
赵昴发(? ~1276年) 字汉卿,南宋昌元(今重庆荣昌县)人。淳祐十年(1250)进士。先后任遂宁州司户、潼川签判、宣城宰。
咸淳七年(1271年),任彭泽县令。在任期间,从政宽厚平和,常用忠孝仁义的理念教育群众。凡社会上的奸诈、强暴,对百姓有害的人,必加以严惩。平时,他常与县内名士高竹涧等人探讨明析性理方面的学问,被当地的有识之士所倡举。
咸淳十年(1274年),任池州通判。这年秋天,元兵10万,战船800渡江,逼进池州,知州王起宗潜逃。赵昴发挺身而出,代理州官,大力修理城防,积聚粮食,准备长期防守。沿江制置副使夏贵抗元兵败回池州时,其官兵打劫抢掠,骚扰百姓,赵昴发捕斩十余人才得以制止,民方安宁。
德佑元年(1275年)正月,元兵攻至李王河(安徽贵池),黄、蕲诸州多望风纳降,都统张林多次劝赵昴发降元,赵昴发严词拒绝。后来,张林借口巡逻长江,暗中示降元兵。赵昴发明知池州难以防守,置酒与亲友饮别。他当众对妻子雍氏说:“城将破,吾为守臣不当去,汝先出走。”雍氏从容地说:“君为命官,我为命妇,君为忠臣,我独不能为忠臣妇乎?”于是,他将全部家产分送给弟侄仆婢等人,撕下一幅家襟,写下一首诗赠与他的兄弟:“城池不高深,无财又无兵。惟有死报国,来生作弟兄。”二月,元兵逼近池州城下,赵昴发挥毫在茶几上写诗一首:“君不可叛,城不可降。夫妻同死,节义成双。”然后,他和妻子雍氏穿戴齐整,自缢于“从容堂”。
赵昴发死后,张林开城门投降,元丞相巴延至官舍察看,十分赞赏赵昴发的忠义之心。池州人民备办棺木衣衾,将其夫妇合葬于齐山之上。南宋朝廷知其事迹后,追赠他为华文阁待制,谥号文节。
彭泽历来尊陶渊明、狄仁杰和赵昂发为邑之三贤,并建有“三贤祠”用以祭祀。
嘉庆《大足县志》 卷八《人物·忠节》“宋赵昴发”目载:“按《宋诗纪事·昭忠逸咏》载,昴发裂衣书诗寄弟云:‘城池不高深,无财又无兵。惟有死报国,来生作弟兄。’ ”此即《宋史》所言赵昴发与亲友“饮诀”“散其家资与其弟侄”之事。
而关于赵昴发墓地的文献记载及明代人考证,则进一步证明了赵昴发为中敖人氏。按嘉庆《大足县志》 卷一《舆地·坟墓》载“宋赵昴发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