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蒨,字惟馨,涪州人。弘治十二年进士。历任户科给事中、金华知府、长沙知府、江西副使。
刘蒨,字惟馨,涪州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户科给事中。劾户部尚书掞钟纵子受赇,论外戚庆云侯、寿宁侯家人侵牟商利,阻坏鹾法,又论文选郎张彩颠倒铨政。有直声。
武宗践阼,未数月,渐改孝宗之政。蒨疏谏曰:“先帝大渐,召阁臣刘健、李东阳、谢迁于榻前,托以陛下。今梓宫未葬,德音犹存,而政事多乖,号令不信。张瑜、刘文泰方药弗慎,致先帝升遐,不即加诛,容其奏辨。中官刘琅贻害河南,宜按治,仅调之蓟州。户部奏汰冗员,兵部奏革传奉,疏皆报罢。夫先帝留健等辅陛下,乃近日批答章奏,以恩侵法,以私掩公,是阁臣不得与闻,而左右近习阴有干预矣。愿遵遗命,信老成,政无大小,悉咨内阁,庶事无壅蔽,权不假窃。”报闻。
正德元年,吏部尚书马文升致仕,廷议推补。御史王时中以闵珪、刘大夏不宜在推举之列。蒨恐耆德益疏,上疏极论其谬。章下所司,是蒨言,诏为饬言官毋挟私妄奏。孝宗在位时,深悉内臣出镇之害,所遣皆慎选。刘瑾窃柄,尽召还之,而代以其党。蒨言:“用新人不若用旧人,犹养饥虎不若养饱虎。”不听。寻与给事中张文等极言时政缺失五事,忤旨,夺俸三月。
刘健、谢迁去位,蒨与刑科给事中吕翀各抗章乞留,语侵瑾。先是,兵科都给事中艾洪劾中官高凤侄得林营掌锦衣卫。诸疏传至南京守备武靖伯赵承庆所,应天尹陆珩录以示诸僚,兵部尚书林瀚闻而太息。于是给事中戴铣、御史薄彦徽等,各驰疏极谏,请留健、迁。瑾等大怒,矫旨逮铣、彦徽等,下诏狱鞫治,并蒨、翀、洪俱廷杖削籍,承庆停半禄闲住,瀚、珩贬秩致仕。既而列健、迁等五十三人为奸党,及翀、洪并预焉。
瑾败,起蒨金华知府,举治行卓异,未及迁辄告归。嘉靖初,起知长沙,迁江西副使,卒。御史范永奎讼于朝,特予祭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