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如月(?-1652年),广东东莞人,南明政治人物。永历时官至山东道御史。永历六年(顺治九年,1652年),孙可望将陈邦傅父子剥皮揎草,将尸体送往安龙等地示众。李如月见状不满,上疏劾奏孙“擅杀勋将,无人臣礼”,永历帝反责打李如月四十大板。
李如月,广东东莞人。南明政治人物。
永历时官至山东道御史。永历六年(顺治九年,1652年),孙可望将陈邦傅父子剥皮揎草,将尸体送往安龙等地示众。李如月见状不满,上疏劾奏孙“擅杀勋将,无人臣礼”,永历帝反责打李如月四十大板。
李如月把奏疏另抄一份,递交安龙总提塘张应科。孙可望得到张应科报告后大怒,下令逮捕李如月,孙可望在用刑时十分残忍,充分表现了他作为流寇的本性。据屈大均《安龙逸史》的记载,孙可望杀害御史李如月时,竟残忍地下令将其活剥。当用来剥皮的石灰和稻草送到时,李如月叱曰:“瞎奴!此株株是文章,节节是忠肠也!”,孙党张应科将他强按在地上跪下从脊椎开始剥皮,割裂李如月背部皮肤,再截断四肢,又割裂其胸部皮肤。在剥到大腿时,李如月大呼曰:“死得快活!浑身清凉!”又呼可望名,临死前仍大骂不绝。最后“至颈绝而死”,死得极为惨烈。张应科再将尸体的皮用石灰渍干,并用线缝好,中间塞草,送往北城门通衢阁上悬挂。
鲁迅在文章中说:“大明一朝,以剥皮始,以剥皮终,可谓始终不变;至今在绍兴戏文里和乡下人的嘴上,还偶尔可以听到‘剥皮揎草’的话,那皇择之长也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