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洪武十四年十二月戊午(1381年12月23日)娶安庆公主,官至都尉。洪武三十年(1397年)曾奉使至四川﹑陕西,数次遣手下走私茶叶出境,从中谋取暴利,陕西布政司官员不敢过问。家奴周保更是蛮横,辄呼有司科民车至数十辆。殴打兰县河桥司巡检税吏,吏不堪其辱,向朝廷报告。朱元璋大怒,洪武三十年六月己酉(1397年7月23日)将欧阳伦赐死,年39岁。周保等人被诛杀。
欧阳伦,进士出身,洪武十四年(1380年)娶明太祖朱元璋与马皇后嫡出的安庆公主为妻,官至都尉。洪武三十年(1397年)曾“奉使至川、陕”,“数遣私人贩茶出境”,从中牟取暴利,陕西布政司官员不敢问。家奴周保更是蛮横,辄呼有司科民车至数十辆。殴打蓝田县河桥司巡检税吏,吏不堪其辱,向朝廷报告。朱元璋大怒,将欧阳伦赐死,周保等被诛杀。
洪武三十年(1397年),又发生一桩大案,这个案子我们说它大,不是因为他涉及的金额,或者范围广泛,而是在这个案子当中朱元璋表现出了他的果断和坚决。什么案子呢?欧阳伦驸马案。明朝为了控制西蕃少数民族地区,用中原地区的茶叶,交换西蕃地区的马匹,把这个茶叶作为战略物资,严禁私自出口,因为你控制了茶叶,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少数民族地区,它对你有需要,而且你把这个茶叶送给它以后,还可以得到马匹。这样对国家是几方面都有好处,因此就规定——禁止茶叶私自出关。驸马欧阳伦仗着自己是皇亲,让他的手下走私茶叶,这此人在地方上动用官府车辆,擅自闯关,不纳税,不服管,而且是任意捶楚把关的官员。地方守关的人不堪忍受向朱元璋来报告,朱元璋得到这个情况以后,非常气愤,把欧阳伦抓来杀掉,坚决处死。欧阳伦是什么人呢?刚才我们说过他是驸马,这个驸马他娶的公主是谁呢?是安庆公主。这个公主不是一般的公主,她的母亲就是马皇后,就是朱元璋的最早的结发夫妻。马皇后一生就生过这么两个孩子——两个女儿,安庆公主是其一,至亲至爱,谁求情也不成,坚决把欧阳伦杀掉,所以朱元璋为了建立他的官僚队伍秩序,为了澄清吏治,为了巩固他的统治,不惜灭亲。
(在朱元璋,经历三起大案之后,在全国上下,刀光血影的恐怖气氛中,朱元璋却躲进书房,专心致志地开始编写一本书,那么这本书是什么呢?朱元璋怎么偏偏会在这样特别的时刻,还要专心地写这本书呢?)
刚才我们说过朱元璋把很多他所处理的贪污、为非作歹,这一些案件的案例编成了一部书叫《大诰》。这个《大诰》他要求各家各户都有一本,如果你家里藏了《大诰》,那么在审刑的时候,可以罪减一等,就在《大诰》发布的当年,就有十几万的学生,进京来讲演《大诰》,说我们都学了《大诰》,皇帝给了赏赐,大家回去了,就是他搞了一次普遍的宣传教育活动。这个《大诰》减刑的这种措施,成为明朝的一个刑法上的一个制度。以后凡是在审刑的时候,说有《大诰》就减刑一等。可以看出朱元璋所实行的严刑峻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百姓的利益不受侵害,是为了澄清整治。《大诰》公布了以后,又有《大诰续编》、《大诰三编》还有《大诰武臣》,就是专门针对武将、武官犯法编的案例。关于朱元璋编《大诰》,他是什么意图?学士刘三吾给《大诰》有一个后序,有这么几句话,他说:“日者,中外臣庶,罔体圣心,大肆贪墨,缘弊所由,起于六曹(说现在就是不久以前,好多官员不体会朱元璋的意图,为非作歹,贪赃枉法,究其根源,起于六曹,从六部开始的,从中央开始的,不要老怨下面。)为罪之魁,郭桓为首(谁是头呀,就是那个财政部的副部长,农业部、财政部就是它的副部长)。说六曹本来就是一个澄源之地乃贪赃不法、效能所属,危害百姓,朱元璋不忍心生人之无辜也,不能够让这些百姓遭人害,不得以施之五刑,对他们施这各种刑法。下面两句话,虽罪之,实以生之,(虽然对他们治罪了,但是(实质上)是要保他们的脑袋,让他们不要再犯罪了),皇上图治,不遑暇食,犹乃营缮是书,以为世戒,其爱民之意深矣。皇上要忙治理天下,连吃饭都忙的没有时间了,他还编这个书,他爱百姓的心那是很深的。这是刘三吾给他写的一条后序。朱元璋是基层的,他在基层出身,他受过苦,他知道这个苦是什么滋味,他还有一段话,他说:“这书又不是吏员话,又不是秀才文,怕不省得,我这般直直地说,大的小的都要知道,贤的愚的都要省得,这书与管军的造福,不是害他的文书。”我这个话,我这个书,不是秀才文,也不是官员写的,吏员写的,就是实话,我这个文章不是害人的。所以他编《大诰》,虽然每个案例都伴随着严刑酷法,但是他也伴随着一颗爱民之心。
(在明朝初年的几十年里,朱元璋用他打出贪官污吏的坚强决心,用他让人心惊胆战的严酷刑法,屡次清理官僚队伍,那么在那一次次声势浩大的反腐浪潮之后,在一群群贪官污吏被送上刑场之后,朱元璋的重型治国究竟给明朝带来了什么呢?明朝初年的官场是否就能够从此焕然一新了?)
当时很多人,对于朱元璋的严刑峻法非常不满意,实际上是人人自危。早在洪武九年,山西平遥县县学有一个训导,叫做叶伯巨给朱元璋上书,提出了几件朱元璋做的事情不妥的地方,就有一条叫“用刑太繁”,说你朱元璋用刑太繁了,太多了。他怎么样具体说呢?“窃见数年以来,诛杀亦可谓不少矣,而犯者相重,良由激劝不明,善恶无别,议贤、议能之法既废,人不自励,而善者怠也,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进,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面寻改,已赦而复收,天下臣民莫之适从”。什么意思呢?说你天天处罚人,早上刚任命他当官,下午就把他给废了,这下面人怎么办啊?无所适从,这官员队伍是人人自危,每天过不好踏实的日子,洪武二十一年,一个学士叫做谢缙的,给朱元璋上书,也提出了他用刑太繁的问题。他说从国初到现在,二十多年了,“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说没有哪一天这个法律不改变的,没有哪一天没有人犯错误的),尝闻陛下震怒,除根翦蔓,诛其奸逆矣,未闻褒一大善,赏延于世,复及其乡,始终如一者”。什么意思呢?说我经常听到你处罚这个处罚那个,没有听你表扬谁,很严厉。当时的官员们惴惴不安,经常是上班的时候,早上起来上班,要跟家里头妻子道别,说今天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侥幸晚上回到家里,见到妻子的面儿说,今天又活了一天,明天还不知道怎么样?如此这般,虽然记贪官污吏们心惊胆战,另外一方面也使得明初,特别是洪武年间的吏治,得到了澄清。清朝张廷玉所编的《明史》,里头有一个叫《循吏传》循吏就是专门记载清官的这样的传,《循吏传》所写到明朝的清官洪武年间三十多年,占所有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这个《循吏传》还有这么一段话:“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旨,吏治焕然丕变矣。”这一时间啊,这些地方官员,全都是畏惧刑法,洁身自好来实现达到朱元璋的要求,吏治换了一个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