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芳(1476年—1544年),字仲实、中实,号筠溪,琼山(今海南海口)人,祖籍崖州高山所(今海南三亚崖城镇水南村),明朝正德三年(1508年)进士,官至户部右侍郎,卒赠都察院右都御史。
钟芳在琼山人中“上继文庄(丘濬),下启忠介(海瑞)”,具有承先启后的作用。《广东通志》一书中尊称其为“岭南巨儒”。
钟芳幼年丧母,寄居外亲黄家抚养,又名黄芳。自幼聪颖好学,10岁入崖州州学,师从纪纲正。
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乡试第二名。正德三年(1508年)殿试赐二甲进士第三名,选为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一时名动京师,盖谓丘文庄后又一南溟奇才”,时人敬称“钟进士”、“钟崖州”。
钟芳因不合流俗而被贬为宁国府(今安徽宣城)推官,历任漳州府同知,精于吏事,政绩大着。历官南京户部员外郎、署吏部稽勋司郎中、吏部考功司郎中。
正德十六年(1521年),任浙江提学副使,致力革除科考弊端,坚持“德才兼优”选用人才,使当时学风焕然一新。
嘉靖二年(1523年)任广西右参政,及时消除贵县(今广西贵港)虎患,百姓念其功德,为他雕塑石像。谕降洛容(今属广西鹿寨县)贼、讨田州(今广西田东县)叛酋岑猛、定藤峡盗乱,屡有军功,两赐金币。调任江西右布政使,凡藩禄军需之难处者,区画悉得大体。
嘉靖九年(1530年),升任南京太常寺卿,疏言祭告礼称上意。次年,兼任国子监祭酒。
嘉靖十一年(1532年),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第二年改任户部右侍郎,奉旨总督太仓,经略边储漕政,奏请朝廷赈灾抚民,缓和了灾民因干旱引起的困苦。
嘉靖十三年(1534年),南京太庙发生火灾,钟芳自陈修省以回天变,言甚剀切,于是告老退乡,迁居原籍琼山县,以读书为乐。家居十余年,有干以私者,谢曰:“吾岂晚而改节哉”!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卒于家,赠都察院右都御史,赐葬于琼山县东山镇钟宅坡。
钟芳才华出众,学识博而精,对律法、历史、医药、卜算等书籍,无不贯通,写出的文章“雄浑精深,气随理昌”。他在国子监讲学,“胄子莫不感动”。他的诗文作品形式多样,风格独特,功力深厚,文采新奇,是海南文化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标志。”
作者名称钟芳
从1508年走上仕途,到1534年还乡,钟芳为官将近30年,仁民爱物的为政思想贯串始终,并处处体现在其诗文当中。“夫政以顺民欲恶为要”、“而以惠泽及物为贵”、“夫仁者不负其民”、“非仁民无以伸事上之义”,钟芳的言论强调治理民众要施行仁政,并主张仁政的要义在于减轻徭役,精兵简政,谨慎用刑,“大抵此时民穷财尽,宽一分则民受一分之赐”、“政以敷治,刑以辅政,政所不及,不得已而后刑”。
在处理官府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时,钟芳也认为不可多杀。他在《琼山县平黎记》中写到:“予昔参广西政,每憾多杀不能已乱,徒以长乱”,认为杀人多多并不能制止动乱,只能增加仇恨和动乱。在一些书简中,他也表现出“善杀不如善怀”、“才有一毫上首功,喜多杀之意,则与天地不相似,而神不我佑”的仁者之心。
周济夫研究发现:“除了嘉靖四年在广西共事,一起平乱之外,此前的正德五年至十一年(1510—1516年),两人在江西、南京也应有过交往。所以,王阳明在江西南安逝世后,钟芳曾撰文祭奠他。”钟芳在祭文中自述“某岭海末学,忝在交游,宦迹所经,每亲绪论。”
王阳明“心学”思想的形成和确立也就在正德五年至十一年这段时间。周济夫说,王阳明“心学”对程朱学派的大胆异议,特别是它所带有的思想解放的锋芒,在当时的思想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反对他的人固然很多,而赞同和追随他的人也为数不少。钟芳作为一名笃信儒学的士大夫,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
从《钟筠溪集》中保留的书简、赠序和论文来看,钟芳当时交往的著名理学家并不止王阳明一人,他和罗钦顺、王廷相等都有颇深交谊,对当时有争执的理学问题都曾往复论难。
罗钦顺对钟芳尤为推重,他的理学专著《困知记》就特意请钟芳作序,而钟芳写给他的书简中也有三封专门讨论理学问题;王廷相的《慎言》一书和诗集也是钟芳作序。周济夫中肯地说:“这些都说明钟芳在当时理学界的声誉和地位,所以,与他同时的海南名贤林士元认为,钟芳与罗钦顺一样,都是可入选《国朝理学名臣录》的人物,评价不可谓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