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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

林旭

林旭,清末维新派人士,为“戊戌六君子”之一。遗著有《晚翠轩集》。

生平

自幼入私塾学律赋,博学强记,聪慧好学。年长曾随岳父沈瑜庆游武昌,结识赞同维新变法

人士陈宝箴、陈三立父子。1893年回乡参加福建恩科乡试,中第一名举人。1894年到北京参加恩科会试,不中。次年再次赴京参加乙未科会试,又不中,乃入贽于内阁中书。时值中日甲午战争,清朝战败,清廷签订《马关条约》,基于国家与民族的严重危机,开始投身救亡图存、振兴中华的维新变法运动。5月2日,与同试举人“发愤上书,请拒和议”,反对割让辽东和台湾。1897年入张元济等在北京创办的“通艺学堂”学习,增长了西学才干。1898年1月31日,发起并动员寓京的福建籍维新人士,成立闽学会,与粤、蜀、浙、陕等学会互通声息,传播西学。不久,康有为在京组织保国会,他为该会“始倡董事,提倡最力”。6月11日,光绪帝下“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朝廷命四品以上各官荐举人才。翰林学士王锡藩以“才识明敏,能详究古今,以求致用,于西国政治之学,讨论最精,尤熟于交涉、商务,英年卓荦,其才具实属超群”,将他推荐给光绪帝。9月5日,与谭嗣同杨锐刘光第四人被授予四品卿衔,在军机章京上行走,参预新政事宜。在9月5日到14日10天里,上书言事最多,不少变法上谕出自他的手笔。9月21日,慈禧发动政变,再次“训政”,他与谭嗣同等皆被捕入狱。9月28日,被杀害于宣武门外菜市口。时年23岁。

家室

林旭夫人沈鹊应(1877-1900),字孟雅,福建侯官(今福州)人。清代重臣沈葆桢之孙女,沈瑜庆之长女。自幼师从著名诗人陈衍,天资聪颖,现存《崦楼遗稿》(附《晚翠轩诗集》后),存诗29首,词35首。

从1894年至1898年间,林旭、沈鹊应夫妇师从陈书,言诗论词,从事诗词创作。据林纾《剑腥录》记载,林旭并不担心自己的生死,只是挂念“娇妻尚在江表,莫得一面,英烈之性,必从吾死,不期酸泪如绠”。林旭死后,沈鹊应曾写过一副挽联,表达心志:“伊何人?我何人?全凭六礼结成,惹得今朝烦恼;生不见,死不见,但愿三生有幸,再结来世姻缘。”据说,她曾经以仰药、绝粒等方式殉夫,最后还是因哀毁过度,于1900年4月香消玉殒,年仅24岁,无子女。

夫妻二人安葬一处,墓联云:“千秋晚翠孤忠草,一卷崦楼绝命词。”

沈鹊应诗选:

《浪淘沙》

报国志难酬,碧血谁收,箧中遗稿自千秋。肠断招魂魂不返,云暗江头。

锈佛旧妆楼,我已君休,万千悔恨更何尤?拼得眼中无尽泪,共水长流。

钱仲联编选《清词三百首》时,收入沈鹊应词两首。他评论说:“悼夫之词,不施一些粉饰,全是朴素之词,为血泪所凝成。”

作品

诗作

《狱中示复生》

青蒲饮泣知何补,

慷慨难酬国士思。

欲为君歌千里草,

本初健者莫轻言。

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初九日(1898年9月24日),林旭被捕入狱。这首诗是林旭在狱中写给谭嗣同的。

评论

近代诗评《今传是楼诗话》中,载有对林旭诗词的评论,原文如下:

(四八)林旭取径涩僻

有史以来,年少能诗、卓然可传者,唐惟李贺,宋惟王逢原。逢原十馀岁,王介甫见其所赋《南山之田》诗,大喜,期许甚至,以其夫人之女弟妻之,年甫二十有八卒,向使克跻中寿,其所诣宁可量耶?近贤如侯官林暾谷旭,卒年仅二十四岁,以诗格论,亦庶几卓然成家者,而得年反不及两君,且东市沉冤,遭逢更酷,亦可哀矣。暾谷魁乡荐第一,年才十九,入都后,才名藉甚,三上公车不售,发愤为歌诗,取径苦涩幽僻,石遗(诗人陈衍)谓“为春夏行冬令,决非所宜,言为心声,固有不可掩在耶”。所著《晚翠轩遗诗》二卷,李拔可宣龚辑行,石遗为之序,集中《沪寓即事》云:“独谣负手谁能喻,百计安心或未贤。”《戊戌寄内》云:“六月长安无一事,借人亭馆看西山。”皆极有神理,海藏(郑孝胥)谓为如啖橄榄,可谓确评。君致命后,海藏挽诗云:“谈笑临刑亦大难,道旁万众总执澜。书生自说君恩重,廿载头颅十日官。”“楼东诗老暗回肠,客慧空花亦太狂。晚翠轩中人尽去,嘉名端合与孤孀。”两诗皆海藏未刊稿。君配沈鹊应字孟雅,为涛园中丞(沈瑜庆)之女,亦以能诗名,著《崦楼诗词集》一卷,君殁后,哀毁逾岁卒。海藏诗所谓“嘉名端合与孤孀”者,盖不胜惋惜之意矣。

文中括号内为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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