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良辅(?~1729),字翼公,四川巴县(今重庆)人,祖籍陕西甘州,清康熙三十年(1691)武探花,官至广西提督、署广西巡抚。
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陕西武举解元,康熙三十年(1691)一甲三名进士,选为清二等侍卫,出任陕西延绥游击,迁宜君参将。历任神木副将,调直隶大名,又移石匣。
雍正元年(1723)迁升为天津总兵,赐“孔雀翎”,授广西提督。广西境内多山林,宜用藤牌、桃刀来作战。韩良辅根据这些特点,充分利用当地自然条件优势,令步兵之弓箭软弱者一律改习牌、刀法,并增置军械,购买马匹以壮行色,在军事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雍正二年(1724),韩良辅署广西巡抚。他上书朝廷,根据“广西土旷人稀,多弃地”的情况,建议“选派大员督率守令,率领当地居民,修建兵事房屋,耕种土地,兴渠、塘、堰。冒严占之禁,宽催科之期,使民知有利无害,皆奋与从事,料芝漏边缴可成乐土”。雍正皇帝令李绂为巡抚,令韩良辅协同料店堡乃理,在政治、经济上取得了良好多和洒盼的效果。
雍正四年(1726),韩良辅复署巡抚。时遭母丧,令在任守制。雍正五年(1727),因前官提督时奉议土民罗文刚抗阻设汛,未早捕治被夺官。雍正七年(1729)卒。
弟:韩良弼,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武进士,曾任长沙协副将。
弟:韩良卿,字省月。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武进士,授侍卫,出任陕西西宁守备,再迁任庄浪参将。帅讨谢尔苏部吐蕃,从凉州总兵杨尽信击敌碁子山,功多,赐孔雀翎,赏金千。累迁宁夏中卫副将、广西碣石总兵,移肃州。清乾隆五年(1740)擢甘肃提督。卒,赐祭葬,谥勤毅。
长子:韩勋,字建候,武举人出身,清康熙五十九年(1720)帅征西藏,随父韩良辅赴噶尔斯应援。清雍正元年(1723)授三等侍卫,出为贵州威宁游击,未赴,改任镇远游击。清雍正八年(1730),乌蒙倮为乱,劫扰镇雄、永善等地区。总兵鄂尔泰令分三道进攻,而以韩勋带领四百人出镇雄、奎乡,进次莫都,力战一昼夜,破寨四座。翌日倮众复返奎乡,韩勋予以坚决打击,力战三日,尽焚其寨。雍正闻捷报,超擢贵州安笼总兵。清雍正九年(1731年),移古州,讨定稿平苗。清乾隆元年(1736年),从经略使张广泗进攻牛皮大箐、白朗洞旋师,途毁二十余寨。清乾隆六年(1741年),粤瑶挟黎平黑洞苗人,入境焚劫。韩勋率兵击之,并擒其首恶石金元等阀归道浆,保卫了地方平安,遂擢升为贵州提督。清乾隆八年(1743年)卒。赠右都督,赐祭葬,谥果壮。
次子:韩烈,曾任云组删键南步兵参将。
子:韩杰,曾任参将。
子:韩煦,曾任州同。
孙:韩广基,曾任守备
孙:韩隆基,曾任笑照候补光禄寺署正。